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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仙桃户口信息变更办理攻略——一站式办事指南
#### 一、办理条件 1. 具有仙桃市户口的居民。 2. 因婚姻、出生、收养、姓名变更、迁入、迁出等原因需要变更户口信息的。
#### 二、办理材料 1.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。 2. 变更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: - 婚姻变更: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。 - 出生变更: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 - 收养变更:收养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 - 姓名变更: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变更原因的证明材料。 - 迁入、迁出变更: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迁入、迁出原因的证明材料。 3.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,如房产证、土地证等。
#### 三、办理流程 1. "准备材料":根据变更原因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。 2. "前往派出所":携带齐全的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。 3. "填写申请":在户籍窗口领取并填写《户口变更申请表》。 4. "提交材料":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所有证明材料提交给户籍民警。 5. "审核材料":户籍民警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。 6. "变更信息":审核通过后,户籍民警将进行户口信息的变更举报 -
1、事项名称:户口信息变更
2、设定依据:《户口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仙桃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规范》
3、申请条件:姓名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码、民族、性别等5大主项信息变更,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,确属错误的可以更正;已凭《出生医学证明书》上户口的,不得再更改出生日期;正在受刑事、行政处罚的人或民事案件尚未审结和执行完毕的,不得变更主项信息;年满二十周岁者,不再更改民族成份。
4、办理材料(原件):
(1)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(含变更原因,自愿承担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等);
(2)变更姓名的,对未成年人需学校出具证明且父母同时到公安机关签字确认、对成年人属干部、职工的还需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的证明;变更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码的,需要能证明信息不一致的原始户口簿或旧身份证;变更民族的,需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《民族成份变更批准通知书》证明和有关原始证明;变更性别的,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,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;
(3)辖区民警制作《调查走访笔录》;
(4)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
5、办理时间:15个工作日。
6、联系电话:0728-3332077
7、办理流程:申请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《信息变更申领表》,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后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审核。
8、地点:仙桃市公安局户政服务大厅(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42-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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